同一控制下的固定资产无偿划拨

您好!我单位是一家学校下面的三产企业。一部分固定资产无偿划拨给学校,一部分转给学校的其他三产企业。全部都是动产,全部都是无偿划拨。
请问是不是视同销售全部都要交增值税?计税基础是固定资产净值吗?同一控制下的好像是成本法核算,那么计税基础应该是固定资产净值吧?
非常感谢!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增值税: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所得税:
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 ,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杜成伟2] 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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