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泡持物钳的容器叫无菌广口容器。
无菌持物钳(镊)应浸泡在盛有消毒溶液的无菌广口容器内,液面需超过轴节以上2-3cm或镊子1/2处。容器底部应垫无菌纱布,容器口上加盖。每个容器内只能放一把无菌持物钳(镊)取放无菌持物钳(镊)时,尖端闭合,不可触及容器口缘及溶液面以上的容器内壁。
手指不可触摸浸泡部位。使用时保持尖端向下,不可倒转向上,以免消毒液倒流污染尖端。用后立即放回容器内,并将轴节打开。如取远处无菌物品时,无菌持物钳(镊)应连同容器移至无菌物品旁使用。
无菌持物钳(镊)不能触碰未经灭菌的物品,也不可用于换药或消毒皮肤。如被污染或可疑污染时,应重新消毒灭菌。无菌持物钳(镊)及其浸泡容器,定期消毒灭菌,并更换消毒溶液及纱布。
扩展资料:
无菌操作原则:
1.环境清洁:
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半小时,须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群流动,减少人员走动,以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尘埃。防止尘埃飞扬。治疗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消毒一次,时间20~30分钟即可,也可适当延长消毒时间。
2.无菌操作:
衣帽穿戴要整洁。帽子要把全部头发遮盖,口罩须遮住口鼻,并修剪指甲,洗手。必要时穿好无菌衣,带好无菌手套。
3.物品管理:
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物品不可暴露在空气中,必须存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无菌物品一经使用后,必须再经无菌处理后方可使用,从无菌容器中取出的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
4.无菌物品:
无菌物品必须存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无菌包应注明无菌名称,消毒灭菌日期,有效期一周为宜,并按日期先后顺序排放,以便取用,放在固定的地方。无菌包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可保存7天,过期应重新灭菌。无菌物品一经使用或过期,潮湿应重新进行灭菌处理。
5.取无菌物:
操作者身距无菌区20cm,取无菌物品时须用无菌持物钳(镊),不可触及无菌物品或跨越无菌区域,手臂应保持在腰部以上。无菌物品取出后,不可过久暴露,若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疑有污染,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可触及无菌物或跨越无菌区。
6.无菌操作:如器械疑有污染或已被污染,即不可使用,应更换或重新灭菌一物一人,一套无菌物品,只能供一个病员使用,以免发生交叉感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