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海南省一个小县城租的铺面,由于经营需要,在门口的一米宽的走廊摆放一台小型切割机。但是城管却要强行没收,说是占道经营!我想请问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他们这样做有没有法律依据!或是知法犯法!且过程中,城管态度恶劣,甚至想要打人。
门前一米宽的走廊,是在我的屋檐下啊!我就是买房,这部分肯定是要算在面积内的,我为什么不能用?走廊再往外才是人行道。再说我又不会妨碍路人通行。可是城管根本就不同我讲理,还说不用我教他们怎么做!实在是忍无可忍!我想请问,如果诉诸法律,我是否有理?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追答应该没有问题,如果诉诸法律,会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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