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1-03-25
1、社会保险应从签订劳动合同开始缴纳,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已经违法,个人应及时要求单位补缴,不补的,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会保险征收缴纳部门举报。
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并可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遇上述情况,可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