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怎样查双户口

如题所述

公安部有专门对对双重户口实行全面清理,并且公安系统都是联网的,如果在办理相关证件或者行政程序的话那就一查便知很容易被发现。

一个公民拥有两个户口是违法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在户籍制度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简称《建议》,建议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推进户籍制度制度改革。为建立一个一元化,身份证管理的一元户籍制度。

扩展资料:

双重户口有一个没有身份证是否要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双重户口注销只需带两个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所在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而且在办理注销户口时,公安机关会出具一份注销证明,只要拿着这份证明,可以更改驾驶证、毕业证等相关个人信息。

因公安部已经开始对双重户口实行全面清理,为避免工作人员将欲保留的户口注销,建议拥有双重户口的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双重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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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0

身份信息与照片比对,再与当地公安联系确定就可以。

严密户口办理程序与规则,对于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方面一定要严格核查、严肃责任。在加强对干部管理的同时,也要做好基层群众的户口知识普及工作,由下而上的提高户籍登记数据准确性。

最重要的一点还是要取消二元户口,取消城镇、农村户口所附着的权益、福利差别,从而使这些喜欢在户籍上“投机取巧”的人从根本上杜绝了违法现象的发生。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户籍身份信息核查工作规范》中第四条第五条:

(四)对历史政策原因造成一人多户,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分类处理:

1、户口发生多次迁移,且迁入手续都规范完整,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2、属久居,且找不到原始资料、已经无法查证原因的重复户口,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在群众承诺不再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和姓名的前提下,可按群众意愿提出申请,保留其中一个户口,注销另一个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口;

(五)核查对象拒不配合实情调查或无法联系的,在派出所民警认真调查并出具入户调查报告的基础上,保留有婚姻登记和单位或先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户口,注销另一方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口。核查对象事后对处理结果持异议的,可出具相关材料申请恢复其合法真实、社会认同度高的户口,注销另一个户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双重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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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2-16

查询人口信息系统的变动轨迹、办证记录、历史图像、户成员信息,入户走访核查对象本人及其亲属、邻居、单位同事、村(居)委会干部等。

以福建省为例,依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籍身份信息核查工作规范》第四条规定:派出所民警开展调查时,要认真核查迁移证、出生落户、补录等各项户籍档案材料以及常住人口登记表,查询人口信息系统的变动轨迹、办证记录、历史图像、户成员信息,入户走访核查对象本人及其亲属、邻居、单位同事、村(居)委会干部等,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县级公安机关在审核注销重人业务时,要认真核对派出所民警的调查报告和调查材料,并将有关材料及时归档,永久保存。核查对象属一人多户的,派出所应按照“保留合法真实、注销非法虚假”的原则处理。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户籍身份信息核查的相关要求规定:

1、派出所应当向辖区核查对象发放《核实户口通知书》,核实其真实情况。核查对象无法联系的,应向其亲属、邻居、单位同事、村(居)委会干部等了解其详细情况。

2、派出所对核查对象调查核实后,应在户籍身份信息核查系统中按照民警核查档案情况,在核查材料一栏如实填报所查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分类处理。

3、派出所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民户籍身份信息核查工作并上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如遇特殊情况,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派出所上报的核查情况作出审核审批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省公安厅-关于传发《福建省公安机关户籍身份信息核查工作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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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对于“双户口”问题,必须进行倒查,看看背后是否隐藏“户籍腐败”。同时,还应举一反三,对可能隐藏而未暴露“双户口”,展开进一步筛查。

  1月16日,原安徽省凤阳县公安局局长陶勇受贿、伪造居民身份证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除了收受回扣和受贿,身为局长的陶勇竟然利用职权为自己伪造身份证,以方便“拿回扣”和隐匿财产。检察机关指控称,2011年2月,陶勇为了开设银行账户、收受回扣和将来隐匿房产的需要,提供其本人照片,并伪造自己的姓名、出生年龄等户籍信息,指使凤阳县公安局西泉派出所有关人员,以“章伟”的名字,帮助其办理了一张居民身份证。(《市场星报》1月18日)

  涉案官员及其亲属拥有“双户口”现象,已经屡见不鲜。拥有11套经适房的郑州“房妹”,一家人都是双户口。刚刚被披露的陕西神木“房姐”、该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就拥有双户籍、双身份证。“双户口”的存在,使一些人成为特权公民,让他们在买房、贷款、交税、计生、社会福利等方面享受“双公民”待遇,并为一些官员逃避监管、违法乱纪,甚至出逃境外提供了方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因此,“双户口”的存在,是违法的,一旦发现,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其一。实践中的“双户口”现象,有的是微机化管理之前的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由户籍管理中的疏漏或错讹造成的。对此,在历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公安部均部署开展户籍整顿工作,要求按照户口登记项目,逐人逐户逐项核对,一旦发现双重户口等问题,及时更正。

  而一些涉案官员及其亲属的“双户口”,显然是人为造成的,背后隐藏的是“户籍腐败”。根据公安部的《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和签发身份证件,手续是相当严格的,而且人口管理已实现全国联网,普通人想弄虚作假几无可能。一些人之所以能办成,是因为公安机关出了“内鬼”,有人知法犯法,为这些人指点门路、打通关节。而凤阳公安局局长陶勇的例子,更显示出户口管理难以摆脱不正常的权力干预。

  因此,对于发现和暴露的“双户口”问题,决不能仅销户了事,必须进行倒查,看看背后是否隐藏“户籍腐败”。户口管理事关重大,即使是因工作疏忽造成失误,也应追究失职责任;如果是收人钱财、故意造假,则应追究受贿及伪造证件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应举一反三,对可能隐藏未暴露“双户口”,展开进一步筛查。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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