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是“联合国”下属的六个主要机关之一。其组织形式使之可以持续地工作,而安理会每一理事国都必须始终有一名代表驻在联合国总部。是唯一有权采取军事行动的联合国机构。
根据《联合国宪章》,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每一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所有理事国都有义务履行安理会的决定。
2、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是联合国难民组织(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缩写为UNHCR,受联合国委托指导和协调世界范围内保护难民和解决难民问题的国际行动。1954年和1981年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3、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Emergency Fund,简称UNICEF),原名“联合国国际儿童紧急救助基金会”,于1946年12月11日创建,最初目的是满足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与中国儿童的紧急需求。
1953年,UNICEF成为联合国系统的永久成员,并受联合国大会的委托致力于实现全球各国母婴和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
4、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处理人口、世界贸易、经济、社会福利、文化、自然资源、工业化、人权、教育科技、妇女地位、卫生及其他有关事项的联合国机构。亦是协调联合国内部各专门机构的经济和社会工作的机构。
5、联合国托管理事会
联合国托管理事会,简称托管理事会,是联合国的一个主要机关,并规定其任务为监督置于托管制度之下的托管领土的管理。托管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促进托管领土居民的进展以及托管领土朝自治或独立方向的逐渐发展。托管理事会由安全理事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组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联合国托管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