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 业主如何维权?请各位大神帮忙,最好能详细的指导出应该怎么做,悬赏可以追加。

1.房地产开发商工程不验收,业主拿不到房产证。 2.交全款和首付款购房的业主没有发票。部分业主没有网签合同,只有白头条子。 3.开发商没有将业主的;两供基金交到相关部门。 4.地下室长期渗漏积水影响,水深一米,影响楼房地基,楼房存在倒塌的危险。 5.工程质量不达标,地下管网质量差,已经维修了28次,管网经常断或者发生漏水、漏气等现象。开发商不予更换管网。曾在维修自来水管道时挖断天然气管道,消防车出动疏散业主。 6.小区使用临电设备,随处可见电线裸露在外,地下室的电缆长期浸泡在积水中。 7.天然气阀门安装不合理,曾发生天然气管道泄漏的情况。 8.消防设施不健全。 9.电梯没有经过先关质检部门的检验,私自加设刷卡装置。
10.物业收费标准不公开,未公示。每平米要2元,小区无门禁、无健身设施、无保安。

业主合理、合法的维权方式,一是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二是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违约中的约指购房的买卖合同、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法律分析
小区业主的维权方式有行政途径,即投诉,对于有关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出现的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还有法律途径,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侵权中的权包括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业主享受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居住环境的权利、公民的消费权益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出现这类纠纷时业主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提交仲裁机关仲裁。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