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率17%,2003年6月份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原材料,作为生产使用,防伪税控的专用发票注明买价8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同时发生与非3万元,并取得运输单位的普通发票,
(2)向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入废旧物资,缺的废旧物资经营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已验收入库。
(3)为专项工程购入工程物资,专用发票注明买价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工程物资已验收入库。
(4)购入零星材料,缺的普通发票注明价款2.34万元,材料验收入库。
(5)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商品500件,每件含税零售价585元,每件就商品回收折价85元,实收货款25万元,
(6)专项工程领用一批上月购进的库存原材料,购入时不含税价8万元,以抵扣进项税额1.36万元。
(7)销售给某商场一批商品,含税标价为351万元,给予10%的销售折扣,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折扣额另开发票注明,实际收取含税价为315.9万元.
(8)被以外事故毁损一批产成品,成本价功万元,产品所耗用的购进材料为成本的60%购入时增值税率17%。
已知该企业月初留抵进项税额为8200元
要求:计算6月份应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