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即将再婚,还没登记。婚房是我买的,本可以全款,但因购买基金等资金周转不开,只能临时办了公积金贷款。按公积金贷款要求,两年内不能提前还款,所以我只能等到两年后再还清房款(不用对方帮助偿还)。现再婚对象想尽快结婚,我不想让房产因贷款变成共同财产,所以想做公证。想问公证后我们结婚,假如若干年后,我先去世,这套房产跟对方有关吗?(已经公证为我的婚前财产了,他还能分割吗?)
谢谢朋友们这么快就给了答案。按您们的意思是,我在婚前财产公证中,如果说明了我的这套房产与再婚配偶无关,只属于我女儿的话,那么若干年后,无论是我先去世,还是配偶先去世,这套房产应该没有任何争议的留给我女儿了,对吗?
追答婚前财产公证只是声明单方财产,婚后不会变暗共同财产(按新的婚姻法,你处婚前买的房,就是你的单方财产,婚后也不会变成共同财产出了),但你过世之后会变成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就会被作为法定继承。如果你父母已不在了的话,就你妻子跟女儿两人平分(如果你再婚的妻子还带有儿女过来的话,也一并计入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平分)。
你要以后这套房留给你女儿没争议,还报立个遗嘱。有些人有忌讳,但其实没什么所谓的,我们身边都有好多三十几岁的都写有一张平安纸的了(包括我)。婚前财产公证只把定性你婚前辈财产,而遗嘱才是处理你身后的财产的重要文件。很简单的,有见证人(你女儿可以参与但不可以作为见证人)“本人见证***立书时神智清醒并自主自愿。”签名按手指模,就ok了,如果你不担心给你妻子知道,并她本案知道并自愿书,让她一齐见证就更无争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