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前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如婚后若干年,一方先死亡,另一方还有权分割已经公证的不属于自己那方的财产

我即将再婚,还没登记。婚房是我买的,本可以全款,但因购买基金等资金周转不开,只能临时办了公积金贷款。按公积金贷款要求,两年内不能提前还款,所以我只能等到两年后再还清房款(不用对方帮助偿还)。现再婚对象想尽快结婚,我不想让房产因贷款变成共同财产,所以想做公证。想问公证后我们结婚,假如若干年后,我先去世,这套房产跟对方有关吗?(已经公证为我的婚前财产了,他还能分割吗?)

楼主房产是你个人婚前财产,可以通过公证来加强这一点。至于贷款偿还也属于你个人债务。
你可以先期立好遗嘱,因为你对该房屋有完全的处分权利,这个没问题。
至于婚姻存续期间偿贷部分,将来遗嘱规定的继承人需要对你配偶进行补偿。
这套房产将无争议的留给你制定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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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02
如果办理发婚前财产公证,你的配偶就可以继承你这个房产,财产公证只是约定这个房产归你个人所有,但如果你去世了,这个房产就是遗产,作为遗产就按法律规定进行继承,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除非你生前立了公证遗嘱,指定由某个人继承--------专业的公证人员帮解决公证问题。
第2个回答  2011-03-31
你做的这一切是如果你离婚了,这套房跟你妻子无关。如果是你去世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她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跟你父母、儿女平分。如果你计划是留给谁的,可以在现在先写好遗嘱(俗称平安纸),找个律师或几个无利益关系的人见证(再保险点的话,就去做个公正),明确你百年之后半套房归谁就行了。追问

谢谢朋友们这么快就给了答案。按您们的意思是,我在婚前财产公证中,如果说明了我的这套房产与再婚配偶无关,只属于我女儿的话,那么若干年后,无论是我先去世,还是配偶先去世,这套房产应该没有任何争议的留给我女儿了,对吗?

追答

婚前财产公证只是声明单方财产,婚后不会变暗共同财产(按新的婚姻法,你处婚前买的房,就是你的单方财产,婚后也不会变成共同财产出了),但你过世之后会变成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就会被作为法定继承。如果你父母已不在了的话,就你妻子跟女儿两人平分(如果你再婚的妻子还带有儿女过来的话,也一并计入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平分)。

你要以后这套房留给你女儿没争议,还报立个遗嘱。有些人有忌讳,但其实没什么所谓的,我们身边都有好多三十几岁的都写有一张平安纸的了(包括我)。婚前财产公证只把定性你婚前辈财产,而遗嘱才是处理你身后的财产的重要文件。很简单的,有见证人(你女儿可以参与但不可以作为见证人)“本人见证***立书时神智清醒并自主自愿。”签名按手指模,就ok了,如果你不担心给你妻子知道,并她本案知道并自愿书,让她一齐见证就更无争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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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3-31
有关系,除非你立遗嘱不给自己的妻子,否则按第一顺位继承,父母子女配偶都有继承权的
第4个回答  2011-04-01
公证为你的婚前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 对方是没办法分~! 但是,等你有意外去世后,财产将作为遗产 你的配有有第一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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