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被告提供的复印件是PS过的,我不认可。我诉求查看对方原件,可法院驳回,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1、证据,有一个证据链,它在证人、证词、物证、口供、现场图像等一系列的证据下,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此证据链上的各种证据互相印证,从而还原成一个完整的事实画面。
  2、复印件本身,因为不是原始凭证,所以不能作为事实的唯一证据,但是,在其它的证据印证下,可以作为定案的法定证据。
  3、复印件经过人工的PS,这要看经过了什么处理,如进行像素调整、色彩调整、亮度调整等,不影响实质图像的,同样可以作为证据,对实质性的图像,如数据、文字、面部特征等改变证据实质的,这不可以作为证据。
  4、对于复印件是PS的质疑,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律师,可以当庭提出质疑,并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来推翻此复印件中的事实。
  5、对于法庭的不予采纳,必须执行,不能无理取闹。
  6、对于法庭的不予采纳,当事人在收到裁定后,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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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18
你得自己取证 证明只是PS过的 国内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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