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宣化有综合治理办公室这个部门吗?他们有权利扣车吗?

如题所述

首先了解一下综治办的职能:
综合治理办是政府机构.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工作:以制度的形式说明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1、认真踏实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确保社区一方平安。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采取要实有效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完善本地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和组织网络,切实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4、 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特别对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源的安全监控一定要
重点加强,并视情采取相应的果断措施。
5、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生产的意识,强化安全生产技能。
6、发现安全生产隐中性 安全伤亡事故发生时,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赶赴现场,组织力量,迅速采取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的责任查处。
7、结合本地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按生产发展需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总结经验,找出症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牢牢把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二)、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1) 协调警署、工商、卫生、劳动、计划生育等有关职能部门,有计划、有重点开展对外来流动人员的管理、教育、服务工作。
2) 按证件化管理的要求,督促其按时办理、暂住证、健康证、计划生育验证、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做到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违法。
3) 大力开展外来流动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资源,尤其是利用好社区法制学校的平台和载体及“千校百万”的教育培训形式,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
4) 加强房屋租赁治安管理,凸现“落脚点”的管理,牢牢抓住管理的“牛鼻子”促进房屋出租者按法、按规定出租房屋,做到“谁出租谁负责”,协助管理部门搞好各项工作。
5) 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检查,对有突出治安问题的外来流动人员聚集地,作为治安复杂地区开展重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让居民群众满意和有安全感。
6) 贯彻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为外来流动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计生、卫生等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1、 对服刑、在教教人员回归社会前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2、 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
3、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四)、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制度
1、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市民法律素质。
2、预测、预排、预报社区矛盾纠纷信息,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解决措施。
3、疏导、调处、协调社区内纠纷矛盾,积极维护社区稳定。
3、 受理社区居民来信来访方面的请求事项。
4、 提供法律咨询,办理社区居民和单位的有关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事项。
5、 做好社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助工作。
6、 做好“110”司法、公安联动接处警工作和“12348”电话法律咨询工作。

(五)、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一、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对某些经济困难或特别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
二、 律援助对象:
1、 徐汇区内未成年孤儿、社会孤老、经济特困老人及残疾人员;
2、 徐汇区内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有物质困难条件的居民;
3、 徐汇区内其他不能够支付聘请律师或办理公证所需费用的法人和居民;
4、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诉讼中由法院指定刑事辩护的被告人。
三、 法律援助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法律事项;
3、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或请求合法待遇的法律事项;
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6、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7、 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六)社区矛盾调解中心工作制度
一、受案范围:
本街道、镇辖区内,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纠纷矛盾;
1、因婚姻家庭、房屋、邻里关系、债务、损害赔偿等公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引发的较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
2、群体性纠纷;
3、突发的、易激化纠纷;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主动要求调解的其他纠纷.
一、 调解申请应当符合的条件:
1、申请调解的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受案的范围;
2、有明确的调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3、有明确的调解请求和纠纷事实,证据确凿

了解了这个机构的职能,再回过来说你扣车的事。只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可以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被扣可以要求出示法律履行告知书,就是加盖公章的扣车证明,就综治办扣车这个事来说本来他这个部门只是负责法律工作监督跟帮扶工作,没有执法的权利。如果您的车辆被扣,可以在60日内向当地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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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9
公安机关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就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只有其交通管理部门才有交通行政执法权,肯定有有权扣留机动车.
你说的应该是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包括道路营运管理部门,交通征费稽查机构等等,一般属于交通局(厅,部)别加上中国公安机关这几个前缀字啊.呵呵
对于交通行政执法部门也有扣留机动车的执法权利,比如:对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路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交通征费稽查机构应当责令其补缴,并按照规定处罚后及时放行;对当场不能补缴、拒绝接受处罚的,可以暂扣该机动车,出具暂扣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交通征费稽查机构接受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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