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少个月?

如题所述

上海失业保险金可以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核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第258号令)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从2021年7月1日起,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一)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975元/月;(二)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80元/月;(三)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330元/月。

上述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13号)同时废止。

发放期限

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请人员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在本市的,可在本市办理失业登记

  注:

    1、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就业地或参保地在本市指劳动者无业前在本市办理过就业登记或参加过社会保险。3、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简称港澳台居民)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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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7
在上海,失业金最长可以领24个月,具体领取的时限以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来确定。

根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第十一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第十三条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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