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问顺义区教委吧,他们说可不可以才算数。
依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入到本市的,应参照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对转入的学生,学校应当按其原就读年级安排插班。必要时可按其学业水平安排年级。
第二十九条 转学应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转学手续办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不予转学: (一)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最基本的要求是参照今年非京籍幼升小的要求,但必须问区教委。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