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号-1等于1。
非负性在实数范围内,
(1)偶次根号下不能为负数,其运算结果也不为负。
(2)奇次根号下可以为负数。
不限于实数,即考虑虚数时,偶次根号下可以为负数,利用【i=√-1】即可。
扩展资料:
由来
现代,我们都习以为常地使用根号(如√等),并感到它来既简洁又方便。古时候,埃及人用记号“┌”表示平方根。印度人在开平方时,在被开方数的前面写上ka。阿拉伯人用 表示 。1840年前后。
德国人用一个点“.”来表示平方根,两点“..”表示4次方根,三个点“...”表示立方根,比如,.3、..3、...3就分别表示3的平方根、4次方根、立方根。到十六世纪初,可能是书写快的缘故,小点上带了一条细长的尾巴,变成“ √ ̄”。
1525年,路多尔夫在他的代数著作中,首先采用了根号,比如他写4是2,9是3,但是这种写法未得到普遍的认可与采纳。
与此同时,有人采用“根”字的拉丁文radix中第一个字母的大写R来表示开方运算,并且后面跟着拉丁文“平方”一字的第一个字母q,或“立方”的第一个字母c,来表示开的是多少次方。
例如,中古有人写成R.q.4352。数学家邦别利(1526~1572年)的符号可以写成R.c.?7p.R.q.14╜,其中“?╜”相当于括号,P(plus)相当于用的加号(那时候,连加减号“+”“-”还没有通用)。
直到十七世纪,法国数学家笛卡尔(1596~1650年)第一个使用了现今用的根号“√ ̄”。在一本书中,笛卡尔写道:“如果想求n的平方根,就写作
,如果想求n的立方根,则写作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根号
根号下-1在实数范围内无意义
在虚数范围内=i
根号1=1,因为1的平方=1,所以1的算术平方根=1,即:根号1=1.
类似的情形还有:0的算术平方根也等于它自身
设存在一个数x,它的算术平方根等于它自身,即x
则:根号x=x
两边同时平方得
x=x的平方
解此方程得
x=0或x=1
扩展资料:
被开方的数或代数式写在符号左方v形部分的右边和符号上方一横部分的下方共同包围的区域中,而且不能出界,若被开方的数或代数式过长,则上方一横必须延长确保覆盖下方的被开方数或代数式。
开n次方的n写在符号√ ̄的左边,n=2(平方根)时n可以忽略不写,但若是立方根(三次方根)、四次方根等,是必须书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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