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个税退税?

2019年个税退税中,专项附加扣除我和我老婆都填了我父亲,而且她也审核过了,但是又听说填公婆不行,这个到底行不行?

公婆不属于儿媳的赡养范围。

根据规定,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办法条例规定:

第七章 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7-01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51个税提醒,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重要提醒】如果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也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第2个回答  2020-07-01
2019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赡养老人项明确指出不包括岳父母、公婆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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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登录。

打开手机APP,在个人中心登录自己的账户。

最近人多,登录会提示“服务器开小差...”,一直登,运气好就可以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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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业务。

在我要办税或者常用业务里,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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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信息。

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

第4个回答  2020-06-30
公公婆婆不能申报抵扣追问

关键是她好像也已经审核通过了,这个要怎么办呀?

追答

可以改的

今天最后一天了,抓紧申报了吧

还有最后几个小时

追问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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