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可以在经停站就下机,但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第二十二条 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按下列条款办理:
(一)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要求退票,按误机处理。
(二)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三)革命残废军人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四)持婴儿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五)持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应在客票的有效期内到原购票地点办理退票手续。
(六)旅客在航班的经停地自动终止旅行,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规定:
第四十七条 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需要安排旅客改乘其他航班,行李运输应随旅客作相应的变更,已收逾重行李费多退少不补;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
行李的退运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旅客在始发地要求退运行李,必须在行李装机前提出。如旅客退票,已托运的行李也必须同时退运。以上退运,均应退还已收逾重行李费。
(二)旅客在经停地退运行李,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三)办理声明价值的行李退运时,在始发地退还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在经停地不退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