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的承包单位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建设工程的承包单位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的活动。
2、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
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还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
2)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
3)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
4)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对外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承包公司以招标议标承包方式承揽的下列业务:
1)承包国外工程建设项目;
2)承包我国对外援助项目;
3)承包我国驻外机构的工程建设项目;
4)与外国公司合营或联合承包工程项目时我国公司分包部分;
5)对外承包兼营的房屋开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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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23
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
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还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
2)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
3)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
4)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第2个回答  2016-11-30
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人员
第3个回答  2021-06-22
程总承包方式是一种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建设单位是决定是否采用工程总承包的主体,但对具体什么建设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管理办法只给出一个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原则,并未给出明确的要求。
目的是给予建设单位较大的自由度,释放更大的政策红利,令工程总承包活动市场化良性健康发展。
除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外,建设方也可以直接发包,确定总承包单位。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了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什么资质?
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但同时第十二条也给出了设计企业获取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获取设计资质提供了便利途径,反映出管理部门既明确联合体投标的法律地位 ,又严控项目质量和强化责任归一性的意图。回归工程总承包明确责任制的初衷,也便于建设单位统一管理。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无需招标。但针对以暂估价形式确定在总包合同里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分包时,如果分包内容达到了发改委16号令的依法必须招标标准时,分包也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不过小编认为以招标来的总承包也不能违反《招标投标法》对分包只能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出去,即不得把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和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至于如何判断何为设计、施工的主体部分,还有待相关部门甚至司法机关予以明确。
如果中标称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意味着将承担大量的责任。
首先,总承包单位要为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包括分包部分,总包单位及其项目经理依法要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其次,总包单位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即便是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的安全事故,总包单位也不能免责。总包单位要依据总包合同对工期控制管理全面负责,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最后,总包单位还要签署工程保修书,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并且不能以与分包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项目经理!
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要求项目经理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还要求相类似项目经验,并且不得同时为多个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所以项目经理成了工程总承包的香饽饽。
想中标的企业就要拥有更多符合资质要求的项目经理,还要提高他们的综合管控能力,并且项目经理也要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第4个回答  2017-02-12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以下是详细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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