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需要根据相关的涉密程度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全文)新》第三十八条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国家秘密。
拓展资料:
2019年11月,财政部、
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了《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根据依法行政要求和简政放权原则,调整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事前审查确认涉密项目、财政部门审批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除外)的制度,在进一步明确采购人
主体责任基础上,对涉密项目的确定、采购和保密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并规定了采购人、集采机构、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以及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
国家保密局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涉密政府采购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密政府采购保密管理是保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的不断深化,迫切需要健全完善涉密政府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