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牵头人可以是设计单位吗

如题所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云湖互通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22]16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宜兴市负责筹措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更好的服务于项目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旅游小镇,并为实现宜长高速公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亟需实施云湖互通。本项目位于宜兴市张渚镇,项目总投资约21000 万元。工作内容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站、三大系统(含监控、通信、收费)、照明、环保措施、景观绿化等。主要包括云湖互通初步设计(含勘察、概算)、提供技术资料、配合发包人初步设计报批等。
勘察设计服务期: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并送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另一方必须为工程勘察单位,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指定联合体牵头人;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重要的评审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
营业 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效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以投标报表“表 1”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投标人(或联合体另一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业绩条件: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7 1 1 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 5”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高速公路互通项目或含高速互通内容的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以投标报表“表 5”为准)。
其它条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 B 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勘察设计类型信用等级为准),且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专栏中公布的最新履约考核综合等级评定 结果公告中勘察设计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
“信 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 “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 3”为准)
业绩条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017 1 1 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 4”中的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高速公路互通项目或含高速互通内容的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以投标报表“表 4”为准)
其它条件:(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月(2022 1 -2022 3 月或 2022 2 2022 4 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 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 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含平台费 2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宜兴市
邮政编码:214000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 1
邮政编码:214000
人:卞佳
联系电话:13921337516
      9.其他
9.1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其中 200 元为
平台 服务费),售后不退。
9.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 2022422 23:59 时至2022428 23:59 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
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若以联
合体投标,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预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预约截止时间前 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 [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 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 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69012863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 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 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 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9.3 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5 17 日上午 9:30 时。招标人定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12 号楼 2 楼)第7 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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