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以前来之前和老板谈好的工作待遇!当时的工作量是3台机器的!至今老板增加了机台!

4台了,我能不能和她谈待遇的事?或者是她说加200块,太少了,我接受不了,不服从她按排!她能不能按这个理由解顾合同?

如果你们之前有签合同,按照合同规定你不接受增加机器是合理合法的,老板也不敢把你怎么样。她如果想给你增加工作量,只能争得你的同意。如果她提前解约,那时候她属违约要赔偿你的损失。另外,她可以在你们合同到期后,再重新和你签新合同时,把工作量增加等等,那时候你也可以不和她签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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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6
当然要说,这是变更工作内容。你们可以不同意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追问

想知道,如果我不给她开4台,她能不能与不服从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呢?无赔偿金呢!

第2个回答  2019-11-16
看来你与老板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才会出现老板变卦的情况,全因为空口无凭。
你对此有异议,可以直接与老板谈,要求执行以前谈好的工作待遇。工作量从三台变成四台,工资待遇也应相应提高。
如果无法达成共识老板辞退你,需支付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而你有权要求老板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追问

如果协商不好,我不给她开4台,她会不会以我不服从按排为由无赔偿解除合同?

追答

即使你无法证明“来之前和老板谈好的工作待遇”,但一直干的是三台机器的事实是存在的。
增加机台是工作条件变更,你有权拒绝。
老板以此为由辞退你,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追问

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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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11-16
能看待遇问题,也能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前提条件是口说无凭,必须有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19-11-16
你可以和老板协商!自己只能控制3台设备!太多了管理有些困难,对产品质量有影响了!让老板招聘新的员工!追问

问题本来3工作量对我而言也很清闲,4台我都没问题!但是照我做的行业行情4台的待遇肯定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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