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权遗产的问题,父亲过世。

跟我妈离婚很多年了,跟我后妈在一起没有结婚证,但有一子九岁,我是长子,有一个姐姐已经嫁人,当初跟我妈离婚的时候我判给我爸,我姐判给我妈, 那么他走后我后妈跟我姐有分割财产的权利吗,还是我跟弟弟, 现在我的后妈有什么权利呢。名下包括房产,公司法人代表,其他公司股份,能查询到他其他地方的房产跟店面吗, 希望你的回答

  1、阁下父亲去世后,第一时间就是要划分出哪些财产是阁下父亲的遗产。其中公司法人代表是不能继承的。公司的股份在继承过程中会有比较多的程序。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阁下父亲和后妈是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的,对于该遗产,阁下后妈没有继承权。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那后妈有继承权。
  3、如果阁下父亲立有遗嘱,遗嘱有效的,那就按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其中,阁下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他爸、他妈、配偶(后妈是否有继承权如2所述)、你、你姐姐、你弟弟,理论上由这些人平分。
  4、涉及的法律主要有: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继承权。法条具体内容,详情证百度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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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9
  1、如果父亲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如果父亲生前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第2个回答  2015-08-06
根据你说的,如果没遗嘱,法定继承,你“后妈”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的,对于你父亲的遗产,一般你“后妈”没有继承权,有权继承你父亲遗产的是你父亲的父母、子女。子女包括你父亲的婚生儿子和女儿及非婚生儿子。供参考。各家情况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专业人士。追问

就是说她即使找到律师出示其他人的证明,证明他们确实在一起十来年也没用吗,就是说没有结婚证人证也没用吗

追答

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必须登记结婚的,除非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律师应该懂的。具体可咨询当地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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