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到现在我反悔了怎么办

8月9号八点左右,我在上班的遇到交通事故,我骑车正确行驶,到加油站附近,在加油站进口马路牙上,停了一辆大半挂挂汽车。我到半挂汽车跟前,忽然从加油站进口出来了一辆面包车。我当时紧急刹车,还是甩出了好几米远。我当时就报警了,一会交警来了,看到我伤的不重,就当场下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说我主要责任,我也签了字。对方和保险公司要给我结账说了结了。当时我得腿开始疼了。我说我先检查一下,对方和保险公司都同意了。我检查的是骨折。到现在我想想,我当时蒙了,当时我怎么能签这个字,我怎么想主要责任也不是我的。到现在过去一个多月了我该怎么办?

不需要双方都确定,有一方确定签字,认定书就生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人身伤害的赔偿,有很明确的司法解释。对于误工费,很容易计算的啊。误工期乘以工资就可以了啊。误工期的话,有医生的病假单,有异议的话,去作三期鉴定,由法医来确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长短。工资的话,个税证明,银行代发工资的记录,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等等都可以的。对方如果不赔偿损失可以依靠法律的手段来让对方强制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