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龙洲百货商场专柜上班,是属私营企业,入职就要交110元给龙洲百货,这是我个人给的没得退的,收据也不给我的,说是培训费,第二,我入职的时候专柜的负责人跟我说1100的底薪,2%的提成,一个月休息二天,不包吃住,可我到上班时才知道,一个月根本就没有休息的,工资是按30或31天算的,如果要休息一天,就要上一天的直落,从早上7:40到晚上23点才可以下班,中途只有两个小时的吃饭时间,节假日也是没钱补助的,所以我不想做,要辞职,可老板要扣我200元,理由是没做满三个月,我跟他说劳动法,可他说没什么劳动法好说的,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我该怎么办呢?难道就没有法可以治他吗,难道就这样给他榨压吗?希望有人可以给我指点迷津,谢谢了!
今天我去咨询了一下,她们说我们做商场的服务行业的就这样,想休息的话就去做工厂,说我要投诉的话就投诉老板,又说私人老板很难搞,商场以我没做满三个为由要扣老板的200钱,老板就要扣我200,老板说商场不扣他的,他也不扣我的,那我应该找那一个说理去?他们明显就是相互摧泻责任,各位有什么好的方法吗?告诉我,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