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
人贩子一般是不配备武装的,多是用药物或者恐吓手段来使人就范。
因为贩卖人口有一个最大的前提,就是必须保证自己的“货物”是活的。
卖个死人过去就不像话了。
如果使用武器的话,就变成绑架了。
我国在拐卖人口这方面早先因为立法不完善,犯罪分子就是多以药物和恐吓为手段。
这样即便被抓到了也不会重判。但如果一旦有武器的话就是绑架了,那样就是重罪了。
近几年相关的法律也完善了,拐卖人口的犯罪行为已经大有改观。
我国由于对制毒和贩毒是零容忍,一般制毒贩毒两千克或者以上,就是死刑了。
所以毒贩更极端。
因为这个一旦被抓到,是必死无疑的,没有判
死缓或者无期的,基本不存在这种情况。
缓刑减刑也就更不可能了。
所以毒贩会有侥幸心里,认为自己拼一把或许会有活路。
我国对制毒贩毒的打击力度一直都很大,为此已经处死过两名外籍人士了。
一个日本的,一个英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