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救助应办理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所需材料:

  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时,应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惠城区困难户申请临时生活救济/基本医疗救济助金审批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三)相关医疗机构出示医疗诊断、医疗专用发票复印件。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结算清单或社保所提供报销个人负担费用依据复印件。

办理手续:
  (一)申请。医疗救助对象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二)审核。村(居)委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救助申请的调查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上报镇社会事务办、街道办事处街政办审核;镇社会事务办、街道办事处街政办收到村(居)委会上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签署审核意见报区民政局审批;

  (三)审批。区民政局收到镇社会事务办、街道办事处街政办上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救助,不符合条件的,应将材料退回,并告知申请人同时说明退回申请理由。

  (四)救助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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