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前,一个亲戚拿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没有出资证明和签字等手续)注册了一家公司,法人是我.其后一年的时间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通过该公司挪用其他公司资产并以公司名义伪造合同.现在债权人已经起诉了该公司,我作为法人成为了被告,公安也以合同诈骗在调查我这个亲戚.几天前他寄给我一张委托书,意思是公司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都由他来承担,只要我签字就可以.因为我对公司业务丝毫不了解,更没有参与,现在为止这件事情已经让我精疲力尽了,自己的业务也耽误了不少,所以想尽快了结,请问这样的委托是否有效,我要不要签字?另外前天收到了法院传票的快递,如果我不签收有什么问题?我是否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起诉他?恳请法律方面的专家指点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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