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企业威胁撤销投诉该怎么办?

我于12月底投诉公司不按照劳动法办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和不付加班工资,劳动部门接到投诉后2月初按照劳动法要求公司给予赔偿,但公司直接打电话给我及我家里人威胁我们,要求我们撤销投诉,该怎么办呢?

你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威胁你的人再厉害,他还能比共产党厉害?

你可以继续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部门可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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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2
我们公司现在也有这种情况,我是公司的法务,领导也是这样要求我们与昂的,情况和你的一样,但是我们的员工坚持去告了,现在处罚告知书已经下达了,企业领导对你的威胁是违法的,可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企业对你的威胁你可以电话录音或其他方式留下证据进行报警。再者领导也是吓唬你的,因为你的投诉会让企业在劳动局那留下案底,对企业的影响很不好。祝你好运
第2个回答  2010-12-13
自己衡量吧,现在维权的代价的确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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