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培训制度如何制定?

如题所述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1.总则1.1为规范员工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素质,发挥员工工作潜能,达到以教育、培训促生产经营之目的,根据《劳动法》、国家职业教育有关规定和浙交投(20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主要就员工继续教育的任务、原则、组织机构,公司和员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职教经费、教师管理等内容作了规定。
1.3公司员工继续教育遵循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组织原则和按需施教、学以致用的教学方针。
1.4公司员工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和文化学历教育。
1.5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机构职责和基本原则2.1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员工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机构,统一管理员工教育工作,各部门应按员工继续教育计划做好对下属的教育培训。
2.2公司员工继续教育坚持脱产教育、半脱产教育与在职教育相结合,以在职教育为主;坚持内部培训教育与外部培训教育相结合,以内部教育培训为主;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和文化学历教育相结合,以业务技能培训为主,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2.3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员工享有参加各种培训学习的权利,并履行和服从培训和学习安排,按照要求完成学业,用其所学为公司服务。
各级劳动模范、年度绩效考核优秀者、四星级(含)以上员工、生产经营骨干、关键岗位人员和其他各类先进员工优先参加培训学习。
2.4员工继续教育与劳动人事、分配、考核等制度相结合,员工教育与员工的聘用、绩效考核以及职称的考、评、聘工作相联系。
2.5员工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实行公司、部门(单位)和班组三级管理体制。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教育培训日常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教育培训的主要职责是:2.5.1定期进行培训需求调研,起草公司员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长期规划;拟订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课程,举办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选定培训教材;2.5.2 审核、办理公司委派人员学习及学费报销等事宜;2.5.3检查和监督有关培训计划的实施及教育经费的使用,调剂在规定范围内的培训经费;2.5.4 做好对员工专业技术业务考核;2.5.5负责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2.5.6建立员工教育培训个人档案,统计公司员工的学历、职称等情况;2.5.7负责教职人员的奖惩事项。
2.5.8制订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的培训要求,推荐合适的专业培训教材和合适的师资人选;2.5.9举办内部专业培训课程,有针对性地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岗位培训;2.5.10检查各部门培训情况,对培训人员提出奖惩意见,上报有关实施成果。
3.员工培训内容3.1岗位资格培训。
凡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按国家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方能上岗;3.2公司应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员工进行在岗、转岗、晋升培训,对其他新录用、调入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考核。
3.3公司新录用、调入员工应及时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和入司教育,上岗后,应指定带教师傅,明确双方职责。
3.4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延长3个月试用期或者不录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定岗转正,并根据师徒双方职责纳入月度星级考核。
3.5员工取得岗位资格证书上岗后,应定期参加岗位所需知识和技术的更新培训,以及岗位资格认定的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还应定期组织参加以知识和技能的更新、补充、拓展为重点内容的教育培训,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3.6根据公司人才培养规划和企业发展需要,公司有针对性地选派有培养前途的人员接受较高层次的文化学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培养企业急需的高级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4.员工培训实施4.1每年年底,公司制订下一年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
4.2为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建立举办培训班的申报审批制度和员工教育培训登记制度。
举办培训班或参加教育培训应向人力资源部申报,经主管领导审核列入计划后方可进行。
员工每次参加教育培训应有完整的记录,并作为其上岗、转岗、晋职和考核的依据之一。
4.3员工参加内部培训的,由培训组织部门和业务相关部门共同确定参加培训对象,有关部门须安排好参加人员的工作,确保培训时间;员工自愿参加的,须由部门领导同意并安排好工作。
4.4员工外出参加培训学习,须填写《培训申请表》,由部门、人力资源部和公司主管领导进行资格审查,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4.5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员工,脱产、半脱产时间超过10天(含10天)或培训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学习)协议,明确规定培训学习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签订并备案。
4.6公司员工包括中层以上干部连续脱产学习3天及以上的,必须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一个星期以上者,报总经理批准。
4.7员工应履行培训(学习)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服从工作安排,做好本职工作,并有义务向其他员工传授所学知识和技能。
4.8员工参加培训学习,考勤按公司《员工考勤制度》规定执行,培训学习时间视为工作时间,不得享受加班津贴和补休。
外出培训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培训学习证明,作为考勤依据。
4.9员工培训需考试者,严禁考试作弊。
成绩优秀者,酌情予以奖励,考试作弊者或考试不合格者,在费用报销和绩效考核中予以适当处罚。
4.10员工外部培训结束后必须在30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汇报培训学习情况,交验学习成绩报告单、证书等有关证件,由人力资源部有关人员负责记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并按照规章报销各类费用。
未汇报和交验的,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5.经费管理5.1公司应按照国家、上级有关规定的比率提取员工教育经费,作为公司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学习的费用来源。
5.2员工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文化学历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等方面购买教材、费用报销、奖励和支付教务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员工教育经费使用,未经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和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者,员工参加培训学习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予报销。
5.3公司委派员工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考核合格或取得证书后培训费、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差旅费等各项直接费用均予以报销,差旅费按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考试作弊者各项费用不予报销,考试不合格或未取得证书的,各项费用报销50%。
能补考的,经补考取得证书,补考所发生费不予报销,其他各项费用予以报销。
培训学习时间视作上班时间,补考占用工作时间按事假扣除季度绩效考核分。
5.4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参加培训员工的培训费、资料费等费用由公司和各部门分别负担。
5.5员工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含技师、高级技师评审)、资格考试、技术等级考核,如与岗位专业设置对口的,发生的评审费在员工教育经费中支取,其它费用自理;不对口的,所有费用自理。
5.6公司外聘教师授课,按照协议要求支付教师授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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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26
为加强员工教育训练,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准和工作技能,增强文化素质水平,培训企 业精神,使每位员工能按规定达到相应岗位工作的能力要求,特制定以下培训制度:

一、 按岗位要求条件招收新员工,各岗位对人员素质的要求详见《岗位职责》。

二、 按“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进员工的基础培训、文明安全生产培训、厂规厂纪培训,并聘请技检部人员配合讲课。经考核及格移交车间班组跟班,车间班组要指定师傅带班,并及时把工作表现、技术状况等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考核。

三、 人力资源部根据每个岗位的具体情况,技术要求、工艺要求等,及时组织员工进行提高性培训,先从公司聘请技术工程师、技师、老师傅等进行讲课,也可聘请外来专业人员授课。

四、 人力资源部必须对原有员工的岗位素质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并结合调整,升级考核,对不合格员工进行再培训,并限期达到《岗位职责》的要求,否则将调整岗位或劝退。

五、 人力资源部按《岗位职责》要求及公司发展的要求,必须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六、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的培训、考核成绩、再教育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并对有关培训结果进行有效性的评价,不断改进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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