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房子去年租给号称是大学生和父母租住,这几天被公安局告知这是在搞传销,让我们告知租房这家五天之内搬走,今早物业过来打电话说让他们抓紧搬走否则撬门,今天下午的时候发现房子的门被撬坏,天然气灶被砸坏,鞋柜衣柜都被砸或者撬坏,一片狼藉!
请问物业公安这样做合法吗?在我们房东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强行进入房屋并破坏,还有什么小区要罚款一千,这样合理合法嚒?
我们也不知道他们是搞传销的啊,当时签订了房屋合同!
请问,我们该怎么维权?门以及家具的损失该找谁理赔?物业有资格进行罚款吗?
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谢谢你。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