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之于中年是怎样的存在?

如题所述

情人,是中年绕不过去的一个人。谁不稀罕新鲜美好的事物呢?有个段子说,男人是很专情的,无论在哪个年龄段,喜欢的女人只有一个标准,年轻漂亮身材好。女人亦然。小鲜肉们拍的无脑肥皂剧,一大拨中年妇女追得废寝忘食,被霸道总裁们感动得稀里哗啦,舔屏应势而生。每个女人心里都有一个公主梦,不管是穿泡泡裙的年纪,还是老得掉光了牙齿,都希望有个男人对自己百般宠爱,百依百顺又霸道蛮横。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个英雄梦,不管是穷困潦倒,还是雄霸天下,都希望有个漂亮温柔风情可人的女人在怀里小鸟依人满脸崇拜。

情人,多美好的字眼,生生被国人糟蹋了。在国人眼里,情人是狭义的,特指婚外情人。每到情人节,捉奸的段子满天飞,有文采的在那个时间不秀一个段子,简单对不起有限的几个读者。

我一直以为,只有那些不安分的人,才会去找情人。在我某个年轻的阶段,认为情人是找的,而找是一种作,一种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的作。有爱情的人,目不侧视心无旁鹜。婚后的生活该有多残酷多乏味,才会去找情人。后来慢慢听说,很多认识的不认识的人,都有暧昧对象。好像是一种综合症,到了某个心理阶段,瞬间齐齐爆发。如果和情人般配倒也罢了,第一次婚姻,谁也不能保证就是合适的,有了它想,似乎也能理解。――毕竟趋利避害是本性,抛却道德准则,很多事是没有对错的,而且几千年以来,对男女关系的要求一直是变动的。曾经的通奸要关猪笼沉江,现在的法律则取消了通奸罪,这是人性的进步,但并不代表社会纵容不正当关系泛滥。道德的威力就在于,它浸到了每个人的骨子里,是看不见的防线,即便是越了雷池,也心有戚戚焉。――问题是,很多人无论是相貌经济品学都相差悬殊,跟原配也相差甚殊,不图财不图结婚,却还是在一起,令我很费解。我只能想,他们或许是灵魂碰撞在一起了,也或许,仅仅是肉体层面的契合。

这里有个很惊悚的词,出轨,它不是一种罪行,却是一种指责。我个人觉得,出轨仅仅是指道德层面的,不包括人性,以及事情的起因,是个太武断的形容。如果一个女人受了家暴男人蛮横粗暴不离婚,或者男人无能但家丑不可外扬忍着不离婚,或者仅仅是怕伤害到孩子不离婚,或者因为某种利益关系不能离婚,那么维持表面上的婚姻关系,暗地里各过各的,不管合理不合理,似乎在现实婚姻中也是一种普通存在。最原始的婚姻本就是利益结盟,女人只是一种交换物品,所谓忠贞也是男权社会的产物,这么推论下来,在人性渐渐被唤醒的时候,婚姻以另一种方式存在,似乎也是水到渠成的事。

安妮宝贝的小说里,一直都有艳遇,婚外男人独独钟情未婚的孤僻有才华的自己。有人说因为安妮宝贝长了一张不会被爱的脸,所以才在文字里屡屡过干瘾。有时候,爱情恰恰是不分身份地位的,惊鸿一瞥便知谁是梦里人。爱情因为不被控制,才迷人。

劳伦斯《查太莱夫人的情人》,文中有很多露骨描写,在年轻的时候,是把它放在跟《金瓶梅》一个位置的,隐晦不齿。前段时间看奇葩说,高晓松熟读《金瓶梅》,连西门庆出场的文字都随口道来。于是想起有人说,《金》是本奇书。高晓松是个有诗和远方的文艺中年,按说应该干净得不食人间烟火,他读《金瓶梅》,一定不是以感官为主要途径。人只有博览群书,对世界有了自己独特的角度,才会包容更多常人欣赏不了的东西。因为深刻的东西往往直指人性,而人性,往往通过熟知的事物来表达,这是作者的功力,也是读者的功力,只有作者和读者处在一个点上,才能产生共鸣。

某个时间,偶然听到黄家驹的《情人》,很吃惊,他的《情人》缠绵悱恻,干净凛冽,是停留在感情层面的文字。那是一段不合适的感情,只能中止,里面折射了人性和世俗、道德和情感的纠结挣扎。大多数的爱情,以痛结束,因为碰上了世俗。世俗的作用,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

所谓情人,是婚姻之外男女关系的重新整合,把臭味相投的人聚在一起。未必是最好的,和婚姻一样,存在差错率。我所欣赏的情人关系,是柏拉图式的,是纯精神层面的,是红颜蓝颜那个范畴的,是发乎情止乎礼的,是和中500万一个几率的。

是两只互相取暖的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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