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4年6月份进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于17年7月到期,今天12月5号她找我续签。我不想续签,公司需要对我进行赔偿吗,如果赔偿的话,我下一步该怎么办,找到劳动局需要打官司嘛,公司如果想和我耍赖。毕竟我在外打工,耗不过一个公司。如果走法律程序,会不会很慢。按照公司行政人事的那个人的意思是我的合同17年7 8 月份就过期了。到现在也没有续签。也就是这其中是有十几个月是无合同工作的。现在他要求我续签,公司现在在克扣员工。我已经不想续签,公司是否需要对我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