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位要一个原单位不给离职证明的说明怎么写

如题所述

标题是说明,居中
台头是单位名称,用冒号结束,转下一行
正文空两格,写明何时就职于原单位,何时离职(如实客观写),原单位不给离职证明的实际情况及所能知悉的原因,具体措辞要考虑实际情况。(如需帮助,可私下联系)
正文之后,换行“特些说明”
最后署名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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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31
直接给原单位离职证明就OK,需要帮忙的话,看头像里面可以找到`
第2个回答  2016-09-10
  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可以向新用人单位出具一份声明,声明内容是:劳动者和某某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因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劳动者愿意全部承担,劳动者签字即可。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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