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什么时候

如题所述

中国外交定义为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是在邓小平时期。

中国自1949年以来,非常看重独立自主的身份与立场,长期坚持了许多体现这种身份与立场的原则。但这并不表明50多年来的中国外交不曾发生过变化。独立自主涉及到的四个方面内容,中国在1949年后的不同时期基于不同的战略形势而有不同的侧重。

1982年9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邓小平正式提出了中国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概念。1984年5月,邓小平把中国对外政策概括成独立自主外交,指出“中国的对外政策是独立自主的”,它是“真正的不结盟”。

具体体现为“四不一全”:即不结盟、不孤立、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全方位进行外交活动。其核心是不结盟。

扩展资料:

独立自主是中国外交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中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决不屈服于任何外来压力。和平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兴党兴国的重要支撑。

要健全党对外事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坚持外交大权在党中央,加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建设,全面贯彻党中央外交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涉外体制机制建设,统筹协调党、人大、政府、政协、军队、地方、人民团体等的对外交往,加强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对外工作大协同格局。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独立自主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光明日报评论员: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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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17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提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2-20

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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