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在第二任前夫户口簿上,我永远不下走户口,第二任前夫强行下我户口我不答应能下脱吗?

如题所述

  夫妻俩离婚后,就分属不同家庭,可以办理分户或者迁移户籍手续。
  若女方一直不愿迁移户籍。男方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给女方办理一本只有女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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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10
你户口可以不迁,离婚可以分开户口的。你不答应他也迁不走你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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