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变更相关事宜

我的朋友有一套房子想过户给我,这套房子的性质我只能简单描述一下:
这是一套公房,以前由他父亲承租,向房管所交租金,现在他父亲已去逝,
承租人尚未变更.
我的朋友称能将承租人变更为我的名称,承租权转让费约为市场价的60%.
我的问题如下:
1)这种变更是否符合政策或法规.
2)变更手续怎样办理.
3)对我来说有何风险,例如:房产单位会不会收回房子而不再出租给我;另外,
一旦遇到拆迁,会不会因为我没有产权而得不到补偿.

公产房要是承租人是他父亲 现在只能变更承租人名字后 你才可以在走置换 把房子买过来
具体的公产房变更承租人 我在天津 遇过类似的问题
要先去公证处 领一个表格 上面会有可以承租这个房子的人的栏目 按照规定填上 你的朋友的母亲还有你朋友的祖父祖母 还有他的兄弟姐妹都可以承租 这些人到时公正时都要到场 缺一不可 已经死亡的要到户籍管理开死亡证明 盖章 如果有一个人不同意把承租人改成这些人中的一个 这个改承租人名字的事情也不能进展 假定改成你朋友的名字来承租 经过公证后 把公证书给房管站 在有约20天的时间批准新的房本 到那时 你可以和你的朋友一同到房屋置换中心办理房屋买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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