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有一套房子想过户给我,这套房子的性质我只能简单描述一下:这是一套公房,以前由他父亲承租,向房管所交租金,现在他父亲已去逝,承租人尚未变更.我的朋友称能将承租人变更为我的名称,承租权转让费约为市场价的60%.我的问题如下:1)这种变更是否符合政策或法规.2)变更手续怎样办理.3)对我来说有何风险,例如:房产单位会不会收回房子而不再出租给我;另外, 一旦遇到拆迁,会不会因为我没有产权而得不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