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过了六个月了,查封了被执行人的一套房产,然后法院就结案了。

请问拍卖是法院自行拍卖的吗?还是要重新申请呢?

查封被执行人的房产,不需要申请人再向法院申请。
法律分析
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结案;如果有特殊情况须延长的,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可以延长执行期限。延长的多久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法院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法院会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等到发现被执行人财产了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结案;如果有特殊情况须延长的,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可以延长执行期限。延长的多久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法院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法院会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等到发现被执行人财产了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一般的执行案件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的,承办人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予以核查。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或者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确有困难,需要法院进行调查的,承办人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出调查申请后10日内启动调查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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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28
  查封被执行人的房产,不需要申请人再向法院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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