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厂是三个月的使用期,但是做了二个月要辞工,工厂不给我辞工,可以用什么办法

进厂是三个月的使用期,但是做了二个月要辞工,工厂不给我辞工,可以用什么办法

由于还是在试用期间,所以,不想干了,只需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义务,并继续工作至三天届满即可。
三天后无论工厂同意与否,你与工厂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
除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工厂还有义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为你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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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05
试用期提前三天辞工直接可以走人。
第2个回答  2016-11-05
试用期内的话,提前三天申请离职就可以,正式员工提前三十天申请离职。注意收集好有提前申请辞职的证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还需要准备好事实劳动关系证据,以免对方拖欠工资,可以通过法律途经来维权。
或者你还可以登陆至 法律咨询贴吧,去咨询律师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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