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在58上找了一个家教的兼职,58上写着15元一小时,后来就去

是这样的,我在58上找了一个家教的兼职,58上写着15元一小时,后来就去了,口头协商了一下,最后提出一千块钱一个月,请假的事没有提,后来,因为每天不能吃到晚饭,胃病出来了,提出不能去兼职了,要扣半个月的工资,合理吗?

不管是怎么约定的,你要辞职只要提前三天时间通知单位就可以了,这个是劳动法规定的,所以你提前三天时间通知单位,到时间直接走人,要是扣你的工资的话,那直接劳动局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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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30
这个理由好像不太充分,怕饿肚子完全可以先买点便当吃吃,参加一份工作本身就得考虑到可能会遇上的种种情况,对自己适不适合,再说家教这东西,顾主一下要找个合适的老师也不容易,你说不干就不干多少对其有损失,最少你得提前半个月请辞,胃病严重也要开医院证明去协商,尽量干完一个月才不至于利益受侵害。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继续追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8-30
首先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得了疾病体谅一下也是人情所在,也算是合理
但是双方在口头协商,没有任何书面协议的前提下,是没有任何法律效用的,所以即便对方一点薪酬都不支付给你,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只是于人情世故,有些显得现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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