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官职表有谁知道啊?

如题所述

  春秋时各国职官大致有三个系统:治事类职官;事务类职官和地方政权职官。
  1.治事类职官
  治事类职官即行政官,主要有四个部门:司徒、司马、司空和司寇。司徒、司马、司空在西周金文中称为“三司”,地位不甚显耀,到春秋时“三司”的地位突出,司寇地位也重要起来,这是与西周时王宫大臣及臣仆式的官吏,向治事职官转变,即职官成为国家官吏而不是王的仆从。
  司徒的官是治理民事的。“司”是掌管,“徒”指徒役,即民众服劳役及军役,百姓的户口簿等由司徒掌管。在郑成公元年(公元前 548年),郑国打败陈国时,“司徒致民”。“致民”即致送户口簿,是司徒主民政。“司徒”一职当是行政首脑,《周礼》中司徒下辖的官 78 人。这 78 人中,除大小司徒为首长外,所辖官的性质有两大类:一是各级行政长官,二是各种经济部门长官①。鲁国的司徒一官长期由季孙氏担任,而季孙氏又是三卿中的总领全国大政。可见司徒一职的重要。
  司马是掌军事的职官。古代重车战,兵车用马牵引,所以掌军队的职官称为“司马”。军赋的征收由司马负责,所以司马还兼掌土地,以保证军赋的供给。如楚康王十二年(公元前 548 年)楚国的■掩为司马,令尹子木(屈建)让他整顿军赋,清点甲兵,■掩于是“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辨京陵,表淳卤,数疆潦,规偃猪,町原防,牧隰皋,井衍沃。”清查全国土地,然后实行“量入修赋”,根据收入定出缴纳军赋的数额。楚国这一重大赋税制度的改革,是由司马进行的。《周礼》书中大司马下也讲到“令赋,以地与民制之”的内容,与《左传》载楚国司马■掩“书土田”之举相吻合。
  司空是掌管工程建筑和百工的。西周金文中称“司空”为“司工”。宋国改“司空”为“司城”,虽是为避宋武公的名讳而改。但改司空为司城,也反映司空与土木工程的关系。晋国士■担任献公时的司空,主持修建国都绛城和重耳的蒲城、夷吾的屈城。在修筑屈城时,筑城者在墙中参杂进柴草,以偷工减料,夷吾(后为晋惠公)不满,状告到献公处,献公责备士■。士■辩解说,公子城若太坚固,一旦发生变故就难于铲除。士■对献公的责备不满,但他已看出重耳、夷吾的势力强大,将威胁到国君,于是作一诗道:“狐裘尨茸,一国三公,吾谁适从。”①《周礼》一书中“司空”一官亡佚,汉人用《考工记》一书补上代替。汉郑玄注说:“司空掌营城郭,建都邑,立社稷宗庙,造宫室,车服,器械,监百工者。”又说:“百工,司空事官之属。”
  ① 《周礼》一书时代虽有争论,但其内容应是先秦制度的汇集。
  ①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僖公五年。
  司寇是掌理刑罚狱讼案及纠察之责的。孔子在鲁国曾担任过司寇。莒太子仆杀父窃国宝来献给鲁宣公,宣公要马上赏给他土地,季孙却要司寇立即将他驱逐出境①。因司寇管社会治安,不容杀父窃宝之人于国,故由它执行。司寇一名在当时还有不同的名称,晋国称为士、理、大士,周王室称为尉氏,楚国称为司败等。
  司徒、司马、司空、司寇是中央的四大部门,在这四部门职官之上,有一人总领全国大政,当时有的国家称相,有的称执政,有的称当国,名称不同,实质一样。楚国称令尹,宋国多是右师充任此职,但也有他官,如司城担此任者。晋国由中军元帅任此职。东周王室初由卿士担任,后由太宰居此位。但是太宰这一职在西周地位很高,是王室总管,也是国事的总管。到春秋后期,各国太宰职权下降,有的仅为名誉职而无多大实权。它的地位不仅比相位低,甚至在“四司”之下。太宰地位的下降,反映了政事职官地位的上升和家臣仆役性职官地位的下降,是国家体制走向成熟的一种进步。
  晋国和楚国职官在此时显得特殊。楚国职官的特殊处是名称上的差异,明显的特点是多以“尹”名官,这与商代的官名相近,而职官体制却与中原他国大致相同。晋国职官名称上不如楚国那样突出不同,但职官体制却很不一致。
  晋国在晋文公时建立三军,以上、中、下为名。各军有将、佐各 1人,中军将称为“元帅”,其余上下二军称“将”和“佐”。中军元帅地位最高,统率三军。三军将佐都是卿担任,所以晋文公时就有 6 卿,晋国曾一度扩大到 6 个军,有 12 位卿,大大超过礼制的规定。三军将佐的地位依次是中军元帅、中军佐、上军将、上军佐、下军将、下军佐。中军元帅战时统率三军,为最高军事首脑,平时则治民,总领全国大政,是最高的行政首脑。这是一种军国主义式的官制体制。在各军中设有军大夫、军尉、军司马、军司空、舆尉、侯庵等官,分别掌管军政、军纪、后勤、侦察等事,爵为大夫。司马、司空的地位比他国低。
  2.事务性职官
  事务性职官,实指宫廷官吏,专为国君私人服役。太师、太傅、太保本是教育太子的老师和照顾生活的师傅、保,太子即位后它们就被尊为太师、太傅、太保。这三“太”在西周时被称为“三公”,执掌国政,像周初,周公、太公就处在师保的地位。春秋时太保一职已不见,太师、太傅多属美称,像晋国阳处父和士会都曾授太傅衔,阳处父位在中军元帅赵盾下,士会则全是美称性质。楚穆王的太师潘崇,因拥立穆王有功,穆王另授他“掌环列之尹”①,职责是警卫王宫,太师却没有什么职权。
  宗伯是主管王或国君宗族事务的。西周时天子地位尊贵,所谓“宗之君之”,天子既是宗族长,又是人君,故宗伯地位重要。春秋时只鲁国还有宗伯职官名,其他国家则称“宗人”,职权是主管祭祀,向神祷告,所以又称为“祝宗”,地位不高。
  ① 《左传》文公十八年。
  ① 《左传》文公元年。
  掌占卜的称为卜,如鲁国有“卜楚丘”、“卜■”,秦国有“卜徒父”,梁国有“卜招父”,晋国有“卜偃”等②。“卜”是职名,即掌占卜和卜筮事务。一般称为“卜人”,楚国则称为“卜尹”。观从在楚平王夺取王位时,功劳卓著。楚平王上台后对他说:“唯尔所欲”。观从说:“臣之先佐开卜”,平王“乃使为卜尹”①,即是掌占卜的卜师,爵为大夫。占卜系统的职事之人当不少,如有整治龟壳备用的,有在龟骨上钻凿孔隙的,有在上面刻字的,占卜时有记录的,如“开卜”、“卜史”之类,皆属卜师下从役人员。
  史官是在国君的身边,记录国君言行,《礼记?玉藻》称“天子玄端而居,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汉书?艺文志》“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左右史的分工与《玉藻》相反。古时国君言行有专门史官记载,这是我国的传统。我国古代史料丰富,是中华民族具有强大凝聚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君举必书”的制度②,对国君行为也起一定的监督作用。如周定王十八年(公元前 589年),周定王接待晋国使臣巩朔,为了讨好大国使者,定王破格招待他。事后定王派人对史官说,此举不合礼制,不要记录下来③。我国古代史官具有追求真实的优良史德,如晋国赵穿杀了国君灵公,当时为中军元帅执晋国政的赵盾,听到赵穿发难就往国外逃,还没有走出国境,晋灵公就被杀死,赵盾于是回到国都。这件事,晋国史官却记下“赵盾弑其君”。赵盾说:“你记得不对。”史官说:你是正卿,逃亡没有出国境,回来后又不讨伐杀死国君的凶手,杀死国君的罪责不是你是谁呢?孔子读到这一段史实后说:董狐,是从前的优良史官,记事不隐瞒实情④。董狐就是记下此事的晋国大史。董狐不畏权势,记下历史真实,所以后世称为“董狐直笔”。为记下真实史事,有时史官要遭杀身之祸。齐国的权臣崔杼杀死齐庄公,齐国的大史记载道:“崔杼弑其君。”崔杼害怕留下杀君的恶名,就将大史杀死。大史的两个弟弟接替哥哥的职事,同样记下“崔杼弑其君”的事实,崔杼又把两个弟弟先后杀掉。大史的第三个弟弟接替前三位兄长的职事,同样一字不改地记下“崔杼弑其君”的字样。崔杼只得让他写下,没有再杀。南史氏听说大史氏兄弟全被杀死,就在竹简上写下“崔杼弑其君”的事实,拿着竹简前往大史官署。走到半道听说已记下来了,才返回①。我国史官这种不阿世,不畏强权,敢于秉笔直书的优良传统,往往使一些昏君和权臣畏惧。他们害怕恶名遗留后世,被后人千古责骂,对其行为有所收敛。
  ② 分别见《左传》闵公二年,文公十七年,僖公十五年,僖公十七年,僖公二十五年。
  ① 《左传》昭公十三年。
  ② 《左传》庄公二十三年。
  ③ 《左传》成公二年。
  ④ 《左传》宣公二年。
  ①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新序?节士篇》。
  史官在西周时有大史和内史之分,唐孔颖达说,大史为左史,内史为右史。《左传》一书中记载有“大史”,“内史”只见于周王室,“左史”见于楚国。楚国有左史倚相,楚灵王称赞他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等古书②。我国著名哲学家老子,是东周王室的柱下守藏史,也是一种史官。可见史官不仅具有优秀的品德,还有很深的文化造诣,方能成为好的史官。
  乐官也是国君宫中的一种职官。乐官称为师、大师或舞师,晋国著名的乐官师旷,是一位盲人。楚国称从事宫中演奏的乐人为“泠人”,乐工主管官称为“乐尹”③。乐器有钟、磐、琴、竽、笛等,以钟、磬为贵。钟为青铜作,磬为玉石作成,故称为“金石之声。
  我国从商周以来,音乐水平就不低,春秋时到达一高峰。大凡祭祀、朝会、宴飨时都要有音乐相伴以助兴。此制大致在商代就已兴起实行,甲骨文中就有关于祭祀用乐的卜辞。收入《诗经》中的 300 篇诗,原本都有乐谱可供演唱,相当于今日歌曲的“词”部分,曲谱早已失传,只留下歌词。在何种场合,演奏何种歌曲,要相协调,所谓“必称《诗》以谕其志”者①。因此演唱什么歌曲,由主人或客人点,犹如今日的“点歌”。如我们在前章“动荡不安的卫国”一小节中已指出过,卫国孙林父与卫献公发生矛盾,孙林父害怕献公惩罚他,就回到封邑戚,派他的儿子孙蒯入朝听政。卫献公设宴款待孙蒯,在宴席上,献公特别点了一首《巧言》的最后一章歌曲,让乐师演奏。以暗示孙蒯的父亲居于戚要作乱。《巧言》一诗,是《诗经?小雅?小旻之什》中的一篇,今犹存。
  替国君掌管财物的有廪人、府人。鲁昭公流亡在外,临死时向跟随他的人赏赐衣帛玉饰等宝物。待昭公死后,受赏者都把所得的物品退给“府人”②,是府人掌玩好细软等物,在国君身边。宫的守卫者称为司铎。铎是一种铃,手执敲击以守夜。国君的后宫由司宫主管,名称各国有异,或称巷伯、寺人、竖等,多由阉人充任,后世称为“太监”的。古时有“刖者使守门,宫者使守内”的制度,“宫”就是宫刑,男子去势刑,汉代称为“腐刑”。
  宫中总管称为仆大夫。晋国韩厥在景公时统帅新中军,位列第七,而兼为仆大夫。在讨论迁都的朝会上,因不能决断,景公退朝后回到起居的路寝,“献子从”③,韩厥跟随景公进入内寝。顾炎武说:“仆大夫者,君之亲臣,故独令之从公而入寝庭。”杨伯峻以为“亲臣”不确,朝会时,群臣退后,仆大夫要引导国君退朝,这是此官的职责,不是亲不亲的问题①。杨伯峻说当为合理。
  ② 《左传》昭公十二年。
  ③ 《左传》成公九年,定公五年。
  ① 《汉书》卷三十《艺文志》。
  ② 《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③ 《左传》成公六年。
  ①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 1981 年版,第 826 页。
  3.地方政权职官
  春秋时期国家体制仍然是国野制。国是指国都,野是指农村,犹如今日的城乡之别,只是乡中居民的社会地位不似今日都是国家的公民,野人地位比国人低。因为春秋时期军队的成员来自国人,故国中的居民都按什伍的军事编制起来,层级建制,一直到乡。记载翔实的是管仲在齐国的“参国五鄙”制,从此制可以了解当时各国地方级政权的组织情况和职官的设置。管仲将国分为 21 乡,每乡 2000 家,设乡长治理。乡下是连,每连 200 家,设连长治理。连下是里,每里 50 家,设里有司治理。里下是轨,每轨 5 家,设轨长。
  野中即农村中的建置和设官情况是:全国分为五属,设属正,爵为大夫,每属 9 万家。属下是县,每县 9000 家,设县帅。县以下设乡,每乡 3000 家,设乡帅。乡以下设卒,每卒 300 家,设卒帅。卒以下是邑,每邑 30 家,设邑有司。
  管子说,他是“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②,不是创新,即这样的建置是沿西周时旧制,管子只是把它加以重新整顿,使它健全起来。春秋时期各国大致还是继续这一行政组织。
  春秋时期由于贵族的势力恶性膨胀,在野中的不少地方成为贵族的采邑。像鲁国的费邑就成为三桓之一季孙氏的封地。晋国的大贵族往往拥有几个县的地盘,每个县能出 100 辆兵车。贵族的封地内有类似于国都的城,称为“都”。所以国君对野中控制的地区在逐渐减少,相应的是中央政权的实力随着贵族封地的扩大而削弱。于是各国在进入春秋中期以后,一种新型的地方组织“县”就产生了。
  这种县最初设在一国的边境地区,多是在灭亡小国或从别国夺来的土地上设置。这是它与过去设在野中以 9000 家为一县的旧县区别之一。同旧制县的另一个区别是,县的长官由中央政府直接派遣,县的事务直接由中央管理。春秋后期,县也开始设在一国的内地,如晋国灭祁氏、羊舌氏后,以其封地设 10 县,由中央选派县的长官①。
  县的职官除主一县事务的县大夫外,以下有县师、司马、司寇等,以掌管一县的教育、民政、军事、治安。
  战国时期大量盛行的郡,在春秋时也已出现。鲁哀公二年(公元前493 年)晋赵鞅在铁之战前宣布赏格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是此时的县大于郡。这与战国时县在郡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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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6
春秋官制
春秋初期,王宫首领太宰的地位相当重要,如僖公9年(前651年)襄王派孔宰代表周王赐祭肉给齐桓公;隐公11年(前712年)鲁国“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太宰”,鲁国本无太宰,而羽父“求太宰”是想成为最高执政官。春秋中期,太宰(冢宰)地位就逐渐下降了,最后成为无实权的尊称。这可能与周王室公室地位下降有关,因为太宰本身是王室的家宰,王室衰落,其家宰自然也随之失去了控制权。如成公10年(前581年)楚太宰子商仅是一般使者;成公15年(前576年)宋国向带为太宰,位在六卿之外;襄公11年(前562年)郑国太宰石□仅充副使出使楚国;但吴国较后进,所以太宰之职尚居国政之重要地位。战国时中原各国先后置相为执政官,太宰之称渐废。
(一)王朝官制
西周六卿的首领,春秋时称“正卿”或“冢宰”,也称“相”。正卿有1-2名副贰,称“介卿”。东周的执政正卿开始是郑伯,隐公8年(前715年)后郑伯为左卿、虢公为右卿。桓公5年(前707年)“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王以诸侯伐郑,王为中军,虢公林父将右军,周公黑肩将左军”(《左传》)。从行文看,大概右卿的地位高于左卿(中原各国尚右,楚国尚左)。此后,虢公、周公并掌周政。僖公5年(前655年)虢国灭,虢公丑奔京师,自此虢公也失政了。此后,周室的执政者就是周公。后来,周公又与王子虎、王叔桓公等同执周政。至春秋后期,周政权落在单(右卿)、刘(左卿)二氏手中。
(二)列国官制
(1)朝官 春秋列国在治事众官之上,有1人总领全国大政,各国名称不同,泛称“执政”,相当于后世的相。它是由西周晚期的执政卿事发展而来的。平王东迁后,在春秋初年还称为“卿士”,后又以太宰居此位;晋国称中军元帅,郑国称当国,齐国在景公时曾一度称为相。“执政”的爵位一般是正卿(或称上卿),唯一的例外是齐景公时管仲掌国政而爵为下卿。因为齐国的国氏、高氏二卿是由周天子任命,而管仲为桓公所任,其爵为下卿以示齐对周王的尊重。“执政”有1-2人襄助,如右卿士有左卿士襄助,右相有左相襄助,太宰有少宰襄助。 春秋列国的重要职官是司徒、司马、司空,其次为司寇,为掌管诸侯朝政的官员。司徒治民事、掌户籍,“司”是掌管,“徒”是徒役,指服军役和各种劳役的民众。司马治军,其佐助为少司马,属官有主管养马的校人(或称校正)。战国以前重车战,每辆战车用4匹马,中间两匹称“服马”,两旁的称“骖马”。马在车战时代起相当大的作用,所以以“马”命官。司空管土地,主要职责是测量土地的远近、辨别土地的好坏,以便授予民众耕种;编定赋税的征收数额。司寇掌管刑狱诉讼,治寇盗。这些官称在中原列国多有设置,其职司也大同小异。主管刑狱的官还有称作理、士、大士、尉氏等。如晋国栾盈在国内斗争失败后逃往楚国,路经东周时遭到抢劫,因此要求周王给予保护,不然就要归罪尉氏。尉氏当是后世“廷尉”一名之所本。

1.鲁国 《左传·昭公4年》载,杜泄对季孙说:“夫子受命于朝而聘于王,王思旧勋而赐之路,复命而致之君,君不敢逆王命而复赐之,使三官书之。吾子为司徒,实书名。夫子为司马,与工正书服。孟孙为司空以书勋。”可见,鲁三家实际掌握了司徒、司马、司空三个要职。 襄公21年(前552年),季孙对臧武仲说:“我有四封,而诘其盗,何故不可?子为司寇,将盗是务去,若之何不能?”说明臧武仲为司寇,其职次于“三司”。后来臧氏衰败,孔子曾一度为鲁司寇(年俸为粟6万斗),所以他有资格陪鲁定公到夹谷会见齐景公。据说他在司寇任内曾诛杀与他作对的少正卯(《荀子·宥坐》),其实此事不可信,“少正”本是官名,但春秋时鲁国并无此官。孔子是春秋后期人,出身于非贵族家庭,他能任司寇这一要职,说明当时的等级制和世袭官制已开始动摇。

2.宋国 宋国有“六师”之制,如《左传·文公8年》载“公子成为右师,公子友为左师,乐豫为司马,公子荡为司城,华御事为司寇”。宋国的右师、左师可能就是右卿、左卿,相当于后世的右相、左相。如僖公9年(前651年)宋襄公即位,以公子且夷仁,使为左师以听政;成公15年华元执政,即任右师之职;向戌也曾以左师听政。司城即司空,因宋武公名空,避其讳,改司空为司城。其后,宋分司寇为大、小司寇,又增设太宰、少宰等官,如《左传·成公15年》载“于是华元为右师,鱼石为左师,荡泽为司马,华喜为司徒,公孙师为司城,向为人为大司寇,鳞朱为少司寇,向带为太宰、鱼府为少宰”。宋国虽增设宰官,但位在六卿之后,又不是卿爵。宰职本是王室总管性质的官,春秋时地位下降,正反映了治事职官和臣仆(或宫廷内官)的分职。 至昭公22年(前520年)右、左师降于“三司”之后,六卿的次序为:大司马、大司徒、司城、左师、右师、大司寇。此后由于时世不同,六卿权力的轻重也随之变换。哀公26年又以右师为首,“宋景公无子,取公孙周之子得与启,畜诸公宫,未有立焉。于是皇缓为右师,皇非我为大司马,皇怀为司徒,灵不缓为左师,乐茷为司城,乐朱鉏为大司寇。六卿三族降听政,因大尹以达”。 3.郑国 郑国也设六卿,但官职不尽一致。《左传·襄公2年》载“秋七月庚辰,郑伯睔卒。于是子罕当国,子驷为政,子国为司马”,《左传·襄公10年》载“于是子驷当国,子国为司马,子耳为司空,子孔为司徒”,襄公22年(前551年)又提到“少正公孙侨”与晋人对话之事。从这些记载可知,郑国六卿的官称应是“当国”、“为政”、“司马”、“司空”、“司徒”及“少正”。

4.晋国 晋国执政官多为军职,《左传·闵公元年》载,晋献公时有二军,“公将上军,太子申生将下军”。这种君卿共掌军师之制,与春秋初年六国相同。至晋文公始作三军,立“元帅”。《左传·僖公27年》载晋侯兴师救宋说:“于是乎搜于被庐,作三军……乃使郤縠将中军,郤溱佐之,使狐偃将上军,让于狐毛,而佐之。命赵衰为卿,让于栾枝、先轸。使栾枝将下军,先轸佐之。” “元帅”也称将军,中军将、元帅、将军之名实始于此。其下设尉,主发众使民。中军将是军中最高执政官。春秋列国军政不分,晋文公6年(前631年)赵盾将中军,“始为国政”,即中军主将执国政,为诸卿之首。晋三军将佐都是卿。晋景公12年(前588年)12月,“晋作六军,韩厥、赵括、巩朔、韩穿、荀骓、赵旃皆为卿”,即凡掌军职、地位较高的都可为执政官——卿(列国官制大体如此)。这可作为文武不分、军政合一的佐证。 在各军将佐之下设有军大夫(掌军中政事)、军司马(掌军纪)、军司空(掌道路修建)、侯庵(掌侦察敌情)等官。 晋成公时,以卿的长子为公族,设公族大夫以教育公族,以中军元帅治军民。司马、司空的地位比其他国家低。司马只掌军中法纪,而非统兵官,是晋国职官与其他国家的不同之处。司空兼管军政、民政,其职司与列国相同,也主管筑城及其他土木建筑。如庄公26年(前668年)士□因有新功,由大夫升为大司空。献公则命他主持增筑绛城,修建公子重耳、夷吾的封地蒲城与屈城。 (2)内廷官 1.太师、太傅、膳夫、宗人(宗伯) 东周及列国还有专为君主服务的近侍官员,列国大体一致。如太师、太傅、太保,本是教育太子的师、傅、保;太子即位为王,就被尊为太师、太傅、太保。这类官在西周时地位很重要,执掌国政,称“三公”。春秋时,各诸侯国不设太保一职,而太师、太傅多属美称,并无实权。又如膳夫,本是掌管王的膳食官,西周时却可担任王命要务。春秋初年,东周王室膳夫的爵位还是大夫,地位不算低,但其他侯国掌管膳食的官,则不见有执行重大政治使命的事。西周实行宗法制,宗伯是王朝重要职官,而春秋时只有鲁国设宗伯,其职掌是祭祀时掌神主位置的排列,其他侯国只设宗人,为国君掌管祭祀,并向神灵祷告,所以有“祝宗”之称,地位不高。这些职官地位的下降,是朝政治事官与宫廷内官分职的结果。这种分职是春秋时官制的一大变化,反映了统治机构日趋完善、设官分职更加细密的情况。 2.史官 在君王左右专掌书记文籍典册的官,称“史官”。《左传·庄公23年》载曹刿谏鲁庄公:“王有巡守,以大习之。非是,君不举矣。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这里所说的“君举必书”,就是史官的职责。鲁成公2年(前589年)周定王破格接待晋国史臣巩朔,事后定王派人告诉史官,此举不合礼制,不要载入史册,可见君王的言行都有专人记录。西周时,史官有太史、内史之分,内史专掌册命之事。到春秋时,除东周王室外,其他侯国只有太史兼掌册命,而不设内史之官。 史官为了记载的真实,往往秉公直书,不畏权势。如《左传·襄公25年》载:齐国崔杼专权,杀死齐庄公后,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这段记载说明了春秋时的史官,为了保留历史的真实,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 3.史(又称卜人、卜士) 掌管卜筮的官也称“史”。如襄公9年,“穆姜(襄公祖母)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史曰……”。 4.仆大夫 仆大夫掌管国君宫内的日常事务,君臣之间的意见常由他上通下达。这种人很容易假君命而擅权,如《左传·哀公26年》载:“宋景公无子,取公孙周之子得与启畜诸公宫,未有立焉……六卿三族降听政,因大尹以达,大尹常不告,而以其欲称君命以令,国人恶之。”这个大尹就是掌管通达君臣意见的仆大夫,他竟敢不将臣下的意见通达给宋景公,还以自己私意作为景公意见下达给臣僚,致使宋国六卿三族都受其摆布。后来事情败露,才畏罪潜逃楚国。 5.其他 在列国宫中还设有乐官,称师、太师或舞师,掌管祭祀、宴飨、朝会的乐舞。又设府人(掌金玉玩好)、廪人(掌粮禾米物),掌管国君的财物。司官或称巷伯、寺人、竖等,由阉人充任,掌管后宫。 (3)地方官 1.国野制 国野制在西周时就已推行过。“国”指国都附近的地区,“野”指农村。国人有服军役、纳军赋的义务,各国军队也以国人为主力。春秋时期中原各国的地方政权组织基本上是国野制,把郊区和农村的居民按什伍制组织起来,各级设官管理。 春秋初年,管仲在齐国推行“参国伍鄙”制:在国中以5家为轨,设轨长;10轨为里,设里有司;4里为连,设连长;10连为乡,设乡良人(爵为大夫);国中有21乡;轨长、里有司、连长、乡良人是国的四级官制;在野鄙中以30家为邑,设邑有司;10邑为卒,设卒帅;10卒为乡,设乡帅;3乡为县,设县帅;10县为属,设属大夫和属正长各1人;全国分为5属;邑有司、卒帅、乡帅、县帅、属大夫、属正长是野的五级官制(《国语·齐语》)。 2.郡县制 春秋以后,各国又相继设县。县本设在一国的边境,目的是为了加强防御。至春秋中晚期,内地也设县,县开始成为地方政权组织,如晋国曾在旧都绛(今山西翼城县东)设县,称绛县。春秋末,晋国在县下又设郡。春秋时郡比县小,与战国以后郡统县的地方制不同。由于县的大量设置逐渐取代了国野制,县郡官吏也就成为地方政权的主要官吏。到战国时,国野制也不存在了。如晋灭祁氏、羊舌氏后,分其田为10县,每县由国君派人治理,称县大夫;县大夫下设县师、司马、司寇(其职掌与中央的司马、司寇相当,只是管辖范围不同)。 3.家(贵族封地) 西周、春秋时期的贵族有大片封地,也有宗族组织,这种宗族组织称为“家”。春秋时这些“家”的势力大大膨胀起来。鲁国的“三桓”(鲁桓公三个儿子的后裔)就曾两次瓜分公室。晋国的六卿势力也很强大,祁氏、韩氏各拥有7县,大夫羊舌氏也有2县。《左传·昭公5年》载“因其十家九县,长毂九百”,9县能出900辆兵车,说明每县都是拥有100辆兵车的大县。此外,宋国的戴、桓八族、郑国的“七穆”,都是大家。拥有大片封地、控制大量人口,贵族在“家”中已建立起一套行政机构,是国中之国,因而“家”可视为一国中的地方组织。 宰(家宰)总管一家政务,宰下有各种官吏,分掌各种事务。《论语·子路》载,孔子的学生仲弓就曾任过鲁国季氏的家宰;他向孔子请教为政的方法,孔子告诉他:“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可见家宰可以任免官吏。《论语·先进》说,子路为季氏家宰时就任命子羔为费邑宰。“家”的下面,还分设有若干邑或县,并设各种职官。《左传·定公10年》载,鲁国叔孙氏的郡邑就设有邑宰、马正、工师、贾正等官。

春秋晚期,这类家臣的人选已不限于本宗族的人,有时也不限于用本国人。如阳虎,本为孟氏后,而作季氏家宰。定公9年(前501年),阳虎畏罪逃奔晋国,赵简子迎而相之。子路作了鲁国季氏宰后,又到卫国作了卫大夫孔悝的邑宰,并于哀公15年为孔悝之难“结缨而死”。齐国的鲍国跑到鲁国作了施孝叔家臣。这种家臣、家宰不受出身和等级的限制,如子路、仲弓、冉有、子羔等人出身均较低微,但都做过家宰、邑宰之类的官。 春秋晚期,家臣的俸禄多为领取实物,主子对家臣的任免去留也较自由,他们之间基本上是个人的主从关系,由这种关系而逐渐构成了一种新型的任官制度。到战国初期,一些强“家”取代国君成为诸侯后,这些家臣就变成了国家官吏。这时,家臣与主人间的主从关系,就成了新国家官僚制度的基础。这样,从西周以来盛行的等级制、世袭官制,就被新的、适合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代替了。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4683068.htm

第2个回答  2010-12-06
六卿/五官/宫内官

六卿、五官分掌国家事务,在他们之下是大都、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等较为低级的官员。大都,管理诸侯以及周天子宗亲们的采邑;小伯,管理卿、大夫的采邑;艺人,泛指有专门技术的如卜、祝、巫师、工师等官员;表臣百司,泛指在六卿、五官府上执行具体事务的低级官吏;太史,撰写国史、记录周天子和百官举止,草撰周天子的册命;尹伯,位次五官的总执行官;庶常吉士,位次大夫,是最低级的世袭官员。

周天子除了朝臣之外,还保留了很多专门管理王室内务的官员,如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左右携仆、百司、庶府等。虎贲,周王的禁军;缀衣,管理王室的衣服装饰,与后世的尚衣相仿;趣马,管理王室车马;小尹,总管一类事务的王室总管;携仆,管理王室日常使用的各类器物;百司,执行各类勤杂事务的小官吏;庶府,管理王室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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