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征兵时间和流程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时间:
1. 男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15日。
2. 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5日18时,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8月15日18时。
流程:
1. 网上报名:8月5日,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
2. 系统审核:8月6日,择优选择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报名人员作为初选预征对象,系统审核通过的将以短信通知本人。
3. 打印审核表:8月7日至10日,对征兵对象进行初选预,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应征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4. 体检阶段:8月10日以后,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参加初审初检。
5. 体检政审:8月底前,送检对象根据当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体检政审和综合素质考评。参加政审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第三条: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第十一条: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第十五条: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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