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转学了但学籍迟迟没有办

如题所述

孩子转学了但学籍迟迟没有办的解决方法如下:
1、首先与原学校沟通,了解转学籍延迟的原因;2、如果原学校同意转学,家长应填写《转学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父母工作证明等;3、向接收学校提交申请,并获取《转学受理回执》;4、接收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上报并审核;5、接收学校出具《转学办理通知单》,指导家长完成网上审核及学籍档案调转手续;6、如遇原学校不配合,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协助办理学籍转移。
学籍管理的基本流程:
1、学籍建立:学生入学时,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为学生建立学籍;
2、学籍信息录入:学校将学生的个人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3、学籍信息审核: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录入的学籍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4、学籍信息变更:学生转学、休学等情况发生时,学校需在系统中及时更新学籍信息;
5、学籍信息查询: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学籍管理系统查询学生的学籍信息;
6、学籍档案管理:学校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整理、保管和转递工作。
综上所述,解决孩子转学学籍迟迟未办的问题,需先与原学校沟通原因,填写《转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向接收学校提交申请并获得受理回执,经审核后通过学籍系统上报,获取《转学办理通知单》并指导完成相关手续,若原学校不配合,应向教育主管部门求助以确保学籍顺利转移。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有哪些情形的不得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4、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5、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6、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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