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黑龙江省肇东市1楼门市做生意,现在室内的温度还不到14°,我也经找过物业了,他们始终没来过人看过,今天物业来人收缴取暖费我没有给,在室内感觉很冷,我们每天都得在屋里穿羽绒服,脚从早到晚都冰冰凉。我和物业的人说你们的温度不够我不能交,物业的人说 1楼正常的取暖温度是12°,无让他拿出文字文件他说没有,请问我该怎么办?我今天和前几天对家里的温度计进行了拍照,这样的话,要是物业起诉我可以拿这些图片当做证据使用吗?另外,我还要收集哪些证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