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把房子卖了,我有权利要回房子吗?

如题所述

在法律上讲,你的前妻已经侵害了你的物权(侵权责任法中的所有权)了,你可以依法请求对方排除妨害以及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三十五条 【排除妨害、清除危险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物权法》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和其他民事责任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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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1-02
在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中,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无论是登记在谁的名下,都不影响房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事实。如果妻子擅自将房子卖出,丈夫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追认的,该行为有效;若法定期限内未作出表示或直作出拒绝追认的表示,则该行为无效。此时,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那么丈夫主张追回该房屋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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