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面回答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法人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
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
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
二、分析详情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这一概念的含义是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其次,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最后,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
三、医疗机构申请所需资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
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
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医疗机构
规章制度;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
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8、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