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3-04
现在农民工兄弟外出,不少人来到建设工地干活,而且都跟着包工头干,一旦受伤甚至死亡,找人赔偿,怎么赔偿成了个大问题。包工头躲起来,单位不承认,甚至农民工自己都不知道单位是哪家?更没有签合同,买社保,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也悬而不决。平时很多工人也不用工地记工算工资,这也在算工资的时候搞不清数目。
不过,大可不必担心,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都明确指出,包工头不具备用工资格,也不具备建设工程的资格,出了事,就要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赔偿了,可以找包工头追偿,那是另一回事了。
所以,农民工兄弟外出干活,一定多留一个心眼,尤其要签劳动合同,要把每个月实际收入用书面等其他方式明确下来,必要时才好维护自己权益。但是作为用人单位,一定不要试图利用农民工不懂法,逃避责任,别人赚的是辛苦钱,甚至是血汗钱。你逃避,良心上安宁吗?踩着别人的血汗上去,终有一天会尝到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