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从国内市场上来看,苹果的做法的确已经涉嫌垄断,苹果正是基于自己广大的用户基数,胁迫各家应用厂商支付抽成。这已经符合了我国法律上对于垄断的定义,应该要被冠上垄断的罪名。
随着手机行业的兴起,尤其是苹果手机做到了畅销全球的地步。每年苹果发布信息之后,总是能够引起许多科技人士的关注。但是苹果手机正在潜移默化当中以非法手段在市场进行垄断,尤其是在支付手段这一方面,可以说是明目张胆。
很多用户在使用苹果手机消费时,往往都会无缘无故被抽取百分之三十的佣金。这一点无论对于用户以及商家而言都是不能够接受的,毕竟相比于安卓手机。用苹果手机来进行消费,但是所消费的价格却要比安卓手机高上百分之三十。于是有许多消费者以及多家用厂商联合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苹果用非法手段来进行垄断行为。
面对这种质疑声,但是苹果公司方面却声称自己是冤枉的。甚至还拿出了证据,苹果用户在进行支付消费时,往往需要后台大量数据运转。而运转这些数据都是需要很多的财力投入,苹果公司之所以收取这样高额的支付抽成完全是为了弥补损失而已。但是我认为这种说辞完全是片面的,任何软件运营都是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软件运营成本的增加不能够由消费者来买单,而是应该由软件公司自己负责。
对此我认为买苹果手机的用户应该要时刻谨慎,首先要明白用苹果手机购买,以及消费时在价格上并不具有优势。虽然苹果手机的系统的确强劲,但是也要根据自己的个人能力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