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清二审获刑14年依然维持原判,法院公开宣判,驳回了他的上诉,而这个人曾经还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助理的审判员,可偏偏却走上了不归之路。王林清是1974年出生之人,并且还是烟台大学,法学学士,更是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之后又成为了博士后,他身上有着非常多的名誉,可是他却受贿了2000多万,并且非法获取国家的秘密。
等待他的就是有期徒刑14年,处罚人民币100万元,而他受贿的财物都会进行追缴,最后上缴国库,在2008年到2018年这个期间,王陵基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某些案件提供了很多帮助,并且非法的收受财物。
收受贿赂,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他通过非法的途径获取了公司的大量材料去骗取他人信任,并且还采用了多种方式把这些违法材料提供给同伙,而在这些材料当中经过鉴定,有一些材料还涉及到了国家级的机密文件。
身为法官不仅没有去做好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平反而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的牟取利益,伤害国家利益,而他收取的财物数额巨大,一桩桩一件件,情节都非常严重,这种行为是绝不可原谅的。
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对于法律了解的再清楚不过,可是他却知法犯法,为了利益违背自己的本心,甚至是不择手段,在法庭之上也没有进行公证的判决,这种行为严重违法。有些不义之财,哪怕是到手了,肯定会有翻船的一天就像这个人一样,而现在等待的就是14年都将在牢里度过,读圣贤书,他读的一手好书,打了一手好牌,偏偏没有一颗正直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