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恶行汽车撞人案罪犯被执行死刑,凶手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如题所述

从整个案件的经过来看,可以看出凶手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

案件经过

2017年8月9日21时20分,被告人在榆林市玉州区玉山路进士路酒后驾驶桂A27Y96轿车左转,撞倒行人刘贵后,将受害人钟驾驶。钟的女儿钟山某和钟润某驾驶的桂KEJ191普通两轮摩托车撞倒,导致钟某、钟山某和钟润某倒地,而钟某则在周围人看到时,拍了一下桂A27Y96车的车门示意停车。然而,短暂停留后,吴慧忠加速向前行驶,导致前保险杠下卡住的两轮摩托车被向前推,受害者钟某被拖走。摩托车与地面的摩擦产生大量火花,发出巨大刺耳的噪音。这时,很多人追着桂A27Y96的车大声喊叫,而被告依然开得飞快。受害者钟某被拖行约一公里后,从桂A27Y96轿车前保险杠上摔下。然后,吴慧忠继续开车逃跑,逃到玉林汽车站的路边,被出来的警察抓住了。钟被送往医院急救后死亡。

经检查,吴慧忠有酒驾行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钟全身多处重伤,因创伤性休克死亡。

最终结果

2019年6月11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慧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提醒广大车友朋友

通过这起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案件,广大司机再次敲响了警钟。不要侥幸,拿自己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作为赌注,把“酒后不开车”和“酒后不开车”作为珍惜生命的自觉行为,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约束。千万不要以身试法,不然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这又是一起酒驾事故,俗话说“无酒不成事”,可以有时候有些事情不一定非得要酒来解决,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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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6
广西玉林“恶性汽车撞人案”罪犯吴惠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在人流密集的多个路段、众人瞩目、追赶下拖行被害人约一公里至被害人体无完肤。犯罪手段极其残忍,虽属于间接故意杀人,但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具有犯罪前科,应当予以严惩。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第2个回答  2021-03-26
凶手其实也是一个不幸的人。他只不过是气性太大,导致他和乘客发生争吵,一时冲动才会做了错误的事情。
第3个回答  2021-03-26
我觉得他是一个冷漠无情的人,而且他的内心甚至有点变态
第4个回答  2021-03-26
他是一个非常极端的人,心里也很变态,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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