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临沂户籍学生, 在山东烟台上的大学,2007年毕业。毕业时,没有找到接受单位,学校统一让我们签订了一个就业协议,然后让我们交了一些钱(大约60元/人)就委托了一家单位在我们的报到证上盖上了章。其实我们也没有在那家盖章的单位工作过,之后将我们这些未找到单位的学生档案一并交到了烟台市人事局。再后让我们拿着报到证2个月之内去烟台市人事局报到。 在这个2个月内我在山东省内的其他地市找到了工作,报到证也就随身携带着到了省内其他地市,并且一直在我自己手中也没报到。
现在这个报到证早已经过期。 工作了几年, 就想换个工作,回老家临沂发展,于是就一直在寻找临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机会。 近期有一些机会,但是由于我没有去临沂人事局报到(我的档案也不在临沂,及时去报到人事局也不接受) , 所以我的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审核始终没有通过。
我现在想把我的档案从烟台人事局调回临沂人事局(生源地)可不可以? 我该怎么办? 需要哪些材料或手续? 需要找哪些部门?
请有类似情况或了解这方面的专家帮我指点一下我到底该怎么办? 多谢了!
恳请你们的真诚回答和帮助, 多谢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