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是否以抛弃的行为界定,例如:董事长甲要求秘书乙扔一台旧电脑,而乙半路上觉得电脑可以修好,故拿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3-22
抛弃应遵循的原则:权利人表示了抛弃的意思,且不会因抛弃而妨碍他人,因此可以发生抛弃的效力。
抛弃的法律后果:
抛弃物属无主财产,其上已不存在任何所有或占有权能,即既不属于“公”,也不属于“私”,而是一种无主状态, 民法上对其一般采用先占取得原则。

上述案例说明,董事长甲要求秘书乙扔一台旧电脑行为发生之后,电脑已经不属于甲,也不属于公司;而此时的电脑是一种无主状态, 根据民法上对其一般采用先占取得原则,秘书乙虽然占取,但是甲的行为已经发生,整个抛弃行为已经完成。
相似回答